作者|RED SPACE 林鼎鈞律師・郭庭佑執行長
十月的主管會議上,老闆說了一句「今年尾牙請個藝人吧」。這句話講完,事情就落到福委或行政窗口身上了。
多數人第一個動作是上網查價碼,結果查到一堆新聞:哪家科技廠請了誰、誰一場多少錢。新聞回答的是「別人家請了誰」,沒有回答「我們公司要請,該做哪些事」。
請尾牙藝人,其實不是在節目單上多寫一行,而是多了三筆錢、一份合約、一張技術需求單。 下面把這三樣東西拆開講,順便把先後順序排好。至於該請主持人、歌手還是樂團,屬於尾牙表演的類型怎麼挑,這裡就不重複了。
尾牙藝人的費用是三筆錢:演出費、製作費、授權費

先講結論:報價單上那個數字通常只是演出費,它不是你最後要付的總額。
想像你請一位名廚到家裡辦桌。你付給廚師的是手藝的錢,但瓦斯爐夠不夠大、食材誰買、碗盤誰洗,是另外幾件事。請藝人也一樣,錢會分成三筆,而且付給三個不同的對象。
| 哪一筆 | 買到什麼 | 通常付給誰 |
|---|---|---|
| 演出費 | 藝人當晚的檔期與演出本身 | 經紀公司或藝人本人 |
| 製作費 | 樂手、音響加租、燈光、監聽、工作人員、交通與梳化 | 活動統籌、硬體廠商或場地 |
| 授權費 | 現場演唱歌曲的公開演出授權;若要錄影直播,另有影像使用授權 |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、經紀公司 |
很多預算超支,不是藝人太貴,而是只編了第一筆。 編預算時把三筆分開列,問報價時也分開問:「這個數字含不含樂手?含不含交通?含不含錄影授權?」
三筆錢裡,第二筆最容易被低估。同一位歌手,自己帶伴唱音樂上台,跟帶四五位樂手上台,演出費可能差不多,製作費卻是另一個量級,因為樂手要器材、器材要音控、音控要時間試音。
影響尾牙藝人演出費的五個變數
尾牙藝人沒有公定價,同一位藝人在不同日子、不同條件下的報價也會不同。網路上查得到的數字多半沒有出處,與其記一個不可靠的數字,不如搞懂價格為什麼會動。
第一是檔期。尾牙集中在十二月到隔年一月,週五與週六晚上最搶手。你買的不是幾首歌的時間,而是藝人一整個晚上的檔期,所以唱三首跟唱五首的價差,通常沒有平日跟週末的價差大。
這一季的檔期又比往年更擠一點。ETtoday 在 2026 年 5 月的報導提到,行政院核定的 2027 年辦公日曆表中,春節假期從 2 月 4 日開始,農曆初一落在 2 月 6 日。尾牙要在那之前辦完,能用的週末就那幾個,好的時段只會更早被訂走。
第二是演出內容。純演唱、演唱加互動、兼任主持,是三種不同的工作量。
第三是編制。一個人帶伴唱帶上台,跟帶一整組樂手上台,後面的製作費差很多。
第四是地點與交通。離藝人所在地越遠、當天要趕的場次越多,條件就越緊。
第五是使用範圍。只讓現場員工看,跟要錄影、直播、剪成招募影片放上網,是不同的授權範圍。使用範圍越大,費用越高,而且一定要事先談,不能事後補。
💡 小提醒
詢價時一次把五件事講清楚:日期與時段、地點、希望的演出內容、現場人數、會不會錄影或直播。資訊越完整,拿到的報價越能直接比較。
尾牙藝人要找誰談:經紀窗口與活動統籌的分工
答案是找藝人的正式經紀窗口,或是找有在處理藝人邀約的活動統籌,不要私訊藝人本人。
原因很實際:藝人的檔期、報價、合約都在經紀人手上,本人口頭答應了也不算數。透過正式窗口談,才有人能對檔期、內容與付款條件負責。
兩種管道的差別在於你要自己處理多少事。直接找經紀窗口,演出費這一筆比較透明,但製作與現場協調要自己來;找活動統籌,等於把三筆錢交給一個對口,省事,但要請對方把演出費與製作費分開列,才知道錢花在哪裡。
怎麼判斷自己適合哪一種?看公司裡有沒有人能在當天盯舞台。有人懂音響燈光、能跟場地技術人員對話,直接找經紀窗口沒問題;整個福委會都是第一次辦,交給統籌比較穩。
如果尾牙同時要找主持人,兩邊的時程最好一起跑,因為主持人需要知道藝人什麼時候上台、唱多久、要不要訪問。主持人怎麼挑是另一個題目,這裡只提醒一件事:藝人上台前後那幾分鐘怎麼銜接,要在流程表上寫清楚,不能留給現場臨場發揮。
尾牙藝人演出合約要寫清楚的七件事
一定要簽書面合約。口頭約定在檔期最搶手的旺季,是最不可靠的。
合約不用很厚,但這七件事要寫到:
- 演出日期、到場時間、上台時間與演出長度要分開寫,到場時間不等於上台時間。
- 演出內容:幾首歌、有沒有指定曲、要不要互動或合照、能不能提到公司名稱。
- 費用與付款:總額、含稅與否、訂金比例、尾款什麼時候付。
- 技術需求與接待需求:把藝人方的需求單列為合約附件。
- 錄影、直播與肖像使用:誰可以拍、拍了能用在哪裡、用多久。
- 取消與延期要寫明哪一方取消、多久以前取消、已付的錢怎麼處理。
- 不可抗力:颱風、停電、政府命令這類情況下,是延期還是解約。
前三項是全世界做現場演出的人都會寫的基本款。澳洲北領地的音樂產業組織 MusicNT 在給音樂人的現場演出檢核表裡,列出演出協議至少要寫明的項目,就是演出日期、演出費與付款條件、進場與試音時間、演出時間。這是英文世界的產業做法,不是台灣的規定,但「把時間與錢寫成白紙黑字」這件事不分國界。
後面幾項則是出事時才知道重要。英國 Dutton Gregory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Abi Sinden 在 2026 年 4 月一篇談「頭牌藝人無法演出」的文章中,建議合約把三類條款寫清楚:終止與取消的觸發條件與金錢後果、藝人行為可能損及主辦方聲譽時的退場機制,以及不可抗力發生時義務是暫停還是終止、已預付的款項怎麼處理。那是英國法律環境下的建議,台灣的合約還是要依本地法律與個案來擬,但它點出一個多數窗口沒想過的情況:演出前幾天藝人出了負面新聞,公司想換人,合約有沒有給你這個選項?
業界確實是靠合約與訂金互相保障的。TVBS 在 2019 年 12 月的報導中,受訪的行銷公司專案經理提到,他們通常在簽約後兩週內收三到四成訂金;也有表演團體要求活動前就付清一定比例。這是個別業者的說法,不是通則,但它說明了一件事:對方會要求訂金是常態,重點是合約要同時寫清楚「如果演出沒有發生,這筆訂金怎麼辦」。
這份合約跟場地租借合約是兩份不同的文件。場地那一份管的是空間與時段,演出這一份管的是人與內容,兩份的日期與時段要對得起來。
尾牙藝人演出的錄影、直播與員工拍攝分四層授權
可不可以拍,是合約裡最常被一句話帶過、事後最容易吵起來的一項。
把「拍」拆成四層來看,每往外一層,都要事先取得藝人方同意:
| 層級 | 情境 | 要不要事先談 |
|---|---|---|
| 現場觀看 | 員工與眷屬在場內看演出 | 演出合約本身就包含 |
| 側錄存檔 | 公司攝影團隊錄下來,只留內部存檔 | 要,寫明不對外 |
| 對外直播 | 同步播給其他廠區或放上公開平台 | 要,而且歌曲另有公開傳輸的授權問題 |
| 剪成影片 | 剪進招募影片、官網或社群貼文 | 要,並約定使用期間與平台 |
合約沒寫的,就當作沒有授權。 這句話對公司的攝影團隊適用,對員工的手機也適用。員工拍限時動態上傳,公司很難完全禁止,但至少要在合約裡問清楚藝人方的立場,再由主持人在演出前口頭提醒一次。
為什麼要分這麼細?因為藝人的演出本身、他的肖像、他唱的歌,是三種不同的權利,各有各的主人。現場看一次,跟被剪成影片在網路上掛三年,對藝人來說是完全不同的事。
演出費的扣繳與補充保費:付給個人和付給公司不一樣
這一段,會計一定會問,多數窗口卻沒先想到。
結論只有一句:錢付給誰,決定公司要不要扣繳。
| 付給經紀公司或活動公司 | 付給藝人個人 | |
|---|---|---|
| 你會拿到 | 統一發票 | 勞務報酬的收據或簽收單 |
| 所得稅 | 不由你扣繳 | 屬執行業務者報酬,由給付的公司扣繳 |
|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| 不適用這一項 | 單次給付達門檻時要扣取 |
付給個人時,依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》第 2 條,境內居住的個人,執行業務者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;同標準第 13 條規定,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。對方若不是境內居住者,第 3 條規定的扣繳率是百分之二十。
補充保費的部分,健保署的說明寫得很清楚:執行業務收入單次給付達二萬元,由扣費單位按費率 2.11% 就源扣取,單次給付以一千萬元為上限。
這兩筆扣下來的錢不是公司多付的,是從演出費裡先扣起來代繳。但如果雙方講好的是「實拿多少」,公司就得往回算出扣繳前的金額,預算會比口頭講的數字高。所以報價一定要問清楚是實拿還是扣繳前。
⚠️ 注意
報價時要問清楚「這個數字是含稅還是未稅、是實拿還是扣繳前」。同一個數字,實拿跟扣繳前差了一成以上。個別情況(例如對方是否符合免扣取補充保費的身分)請交給公司會計或記帳士判斷。
請藝人唱歌,音樂公開演出授權要另外取得

三筆錢裡,這一筆最多人不知道。付了演出費,買到的是藝人的演出,不是他唱的那些歌的使用權。
很多人以為公司內部的尾牙不是營利活動,所以不用管授權。這個印象來自《著作權法》第 55 條:非以營利為目的,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,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,得於活動中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。
關鍵在最後一個條件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說明直接拿尾牙當例子:公司行號在歲末年初舉辦尾牙、春酒,邀請藝人演唱歌曲並支付表演人報酬者,沒有第 55 條合理使用的適用,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;如果是主管、員工自己上台表演助興,沒有收入場費、也沒有付表演報酬,才可以主張合理使用。
所以同一首歌,員工上台唱可以主張合理使用,付費請藝人唱就要先取得授權。
向誰申請?智慧財產局的「現有之集管團體」頁面列出目前經許可的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有 3 家,另有 2 家管理錄音著作。每一首歌歸哪一家管不一定,實務上是先拿到藝人的演唱曲目,再確認各首歌的管理團體,分別申請公開演出授權。
誰去申請(公司、活動統籌,還是場地)要在合約裡講定,不要三方都以為對方辦了。 這也是為什麼前面說曲目要寫進合約:沒有曲目,授權就沒辦法申請。
藝人技術需求單對場地的六項要求

藝人方會給一份技術需求單,英文叫 technical rider。講白一點,就是一張「我要在你這裡把表演做好,現場必須有哪些東西」的清單。
愛爾蘭的藝術組織 Improvised Music Company 在給音樂人的資源頁裡把它拆成三樣:舞台配置圖、音訊輸入清單、器材清單,並建議在演出前提早交給場地與音控。這是英文世界音樂演出的通用做法,放到台灣的尾牙一樣適用。
另外還有一份接待需求(hospitality rider),講的是休息室、餐飲、停車這類事。技術需求決定表演做不做得成,接待需求決定藝人上台前的狀態,兩份都要看。
把這兩份翻成場地的語言,就是六項:
- 舞台:淨寬、淨深夠不夠放下樂手與器材,舞台到天花板的高度夠不夠架燈。
- 音響與監聽:外場喇叭之外,台上的人要聽得到自己,這叫監聽,是歌手最在意的一項。
- 電力:樂器、音響、燈光加上去之後,迴路夠不夠,會不會跟外燴的保溫設備搶電。
- 休息室:一個可以關門、有鏡子、靠近舞台的獨立空間,不是洗手間旁邊的走道。
- 進出動線:車停哪裡、器材從哪裡進、藝人從休息室到舞台會不會穿過整個宴會廳。
- 試音時段:賓客進場之前,舞台要空出來給藝人方試音彩排。
六項裡最常被當成小事的是休息室與動線。藝人從下車到上台之間如果要穿過兩百位員工,演出還沒開始,驚喜就已經沒了。
很常見的劇本是這樣:場地在九月就訂了,十一月才敲定藝人,十二月收到需求單,才發現舞台深度放不下鼓組,或是唯一能當休息室的房間已經被拿去放抽獎獎品。這時候能改的只剩下藝人的編制,而不是場地。
辦宴會跟辦演出,對同一個空間問的問題其實不一樣:
| 辦宴會會問 | 辦演出要多問 | |
|---|---|---|
| 空間 | 擺得下幾桌 | 舞台多大、後台在哪裡 |
| 聲音 | 麥克風聽不聽得清楚 | 台上有沒有監聽、音控台放哪裡 |
| 電 | 夠不夠外燴用 | 音響燈光加上去之後夠不夠 |
| 時間 | 幾點開席 | 幾點可以進場試音 |
進場當天的用電、吊掛與貨梯會出什麼狀況,另外有一篇專門在講,這裡只強調一點:「這個場地坐得下幾桌」跟「這個場地撐不撐得起一場演出」是兩個問題。
先拿需求單再簽約:尾牙藝人從十月到當天的時間表

這件事,順序比速度重要。正確的順序是:先拿到需求單,跟場地核對過,再簽演出合約。
十月:定預算上限與藝人類型,開始詢檔期。詢價時就請對方一併提供技術需求單。
十月底到十一月:拿需求單跟場地逐項核對。對得上就簽約付訂;對不上,三條路選一條——請場地加租設備、請藝人方調整編制,或換一個條件相符的人選。
十一月到十二月初:申請音樂公開演出授權;把藝人的到場、試音、上台時間寫進活動流程表;通知主持人。
活動前一到兩週:開一次技術協調,把藝人方的技術窗口、場地、音響燈光、主持人拉在一起,把流程從頭到尾對一次。
當天:器材進場、試音彩排、淨空舞台、賓客進場、演出、撤場。演出結束後依合約結清尾款,會計辦理扣繳。
時間表裡最容易被壓縮的是試音。可以從賓客進場時間往回推:假設六點開放進場,舞台要在那之前淨空;樂團編制的試音通常要抓一個小時上下,再往前是器材進場與架設。算下來,下午三四點場地就要能用,而不是五點半。實際需要多久,以藝人方需求單寫的為準。
訂場地時要問的是「幾點可以進場」,不是「活動幾點開始」。
明火、煙霧這類舞台特效要先問場地
如果藝人的演出包含冷焰火、火焰、煙霧機或噴彩帶,要在簽約前就讓場地知道。
其中規定最明確的是明火。《消防法》第 14 條之 1規定,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非經場所之管理權人申請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使用以產生火焰、火花或火星等方式進行表演性質之活動。申請人是場地的管理權人,不是主辦公司,所以這件事一定要場地點頭並出面辦。
煙霧與彩帶沒有那麼嚴,但會牽涉到場地的偵煙設備與事後清潔,一樣是先問再說。特效是需求單的一部分,拿到需求單的那一天就該一起交給場地看。
⚠️ 注意
場地能容納多少人、能不能使用特效,請以場地方提供的資料與主管機關的核定為準。本文只說明法規通則,不代表任何個別場地的核准狀況。
辦尾牙的場地如果本身就有舞台區、音響燈光、可以隔出獨立休息室,又有貨梯可以直接把器材送到樓層,核對需求單時會輕鬆很多。位在台北捷運南京復興站附近的 RED SPACE 多元商務空間屬於這一類:地下一樓、隔間可拆裝、內建 LED 牆與專業燈光音響、有油壓貨梯,而且 24 小時可租,方便把進場與試音排在活動之前。實際能不能符合某一份需求單,還是要拿著清單逐項對過才算數。
常見問題
尾牙請藝人大概要多少錢?
沒有公定價,而且報價通常只是演出費。總預算要把演出費、製作費(樂手、音響燈光加租、交通、工作人員)與授權費三筆分開估。 影響演出費的主要變數是檔期(週末與旺季最貴)、演出內容、編制、地點,以及是否錄影直播。
尾牙藝人要提前多久開始敲?
越早越好,尾牙集中在十二月到隔年一月,熱門的週五、週六晚上最先被訂走。如果十月才開始,建議同時準備兩到三個人選,並且在詢檔期時就一併索取技術需求單,才來得及跟場地核對。
可以直接私訊藝人本人邀約嗎?
不建議。檔期、報價與合約通常由經紀窗口處理,透過正式窗口談,才有人能對檔期與付款條件負責,也才拿得到書面合約與技術需求單。
藝人的演出費,公司要扣繳嗎?
看錢付給誰。付給經紀公司或活動公司,取得統一發票,不由你扣繳;付給藝人個人,屬於執行業務者報酬,境內居住者按給付額扣取 10%,單次給付達二萬元另須扣取 2.11%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細節請交由公司會計確認。
尾牙請歌手唱歌,還要另外付音樂授權費嗎?
要。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說明,公司尾牙邀請藝人演唱並支付報酬,不適用著作權法第 55 條的合理使用,應事先取得授權。實務上是向管理該歌曲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申請公開演出授權,並在合約中講定由誰申請。
藝人表演可以錄影、直播,或讓員工拍照上傳嗎?
要看合約怎麼寫。現場觀看、公司側錄存檔、對外直播、剪成行銷影片,是四層不同的使用,每往外一層都要事先取得同意。合約沒寫的,就當作沒有授權。
尾牙藝人需要什麼樣的休息室?
至少要一個可以關門、有鏡子與座位、靠近舞台的獨立空間。休息室的重點不是豪華,而是藝人從休息室走到舞台的路上不會先被全場看到。 具體要求以藝人方的接待需求單為準。
藝人臨時不能來怎麼辦?
依合約處理,所以合約要先寫。簽約時就要約定取消與不可抗力的處理方式,以及已付訂金怎麼退。流程上也建議準備一個不需要藝人的備案時段,例如把抽獎往前挪。
參考資料
- 非營利性活動中如何合理使用他人著作? —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網(繁體中文,台灣,2026-10-06 查閱)
- 現有之集管團體 —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網(繁體中文,台灣,2026-10-06 查閱)
- 《著作權法》第 55 條 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2026-10-06 查閱)
- 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》 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2026-10-06 查閱)
- 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 —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(繁體中文,台灣,2026-10-06 查閱)
- 《消防法》第 14 條之 1 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2026-10-06 查閱)
- 尾牙表演團、統包商「備合約、3成訂金」自保 — TVBS 新聞網(繁體中文,台灣,2019-12-20 報導,2026-10-06 查閱)
- 2027年行事曆出爐!春節休7天、3天以上連假有9個 — ETtoday 新聞雲(繁體中文,台灣,2026-05-21 報導,2026-10-06 查閱)
- What is a Technical Rider and why do I need one? — Improvised Music Company(英文,愛爾蘭,藝術組織資源頁,2026-10-06 查閱)
- APPENDIX: Live show checklist and resources for musicians — MusicNT(英文,澳洲,音樂產業組織指引,2026-10-06 查閱)
- Protecting the bottom line when the headline act can’t perform — Dutton Gregory LLP,Abi Sinden(英文,英國,律師專業意見,2026-04-10 發布,2026-10-06 查閱)
ℹ️ 關於本文
本文整理企業尾牙邀請藝人時在費用、合約、稅務與場地準備上的一般做法,引用的法規與主管機關說明以查閱當日(2026 年 10 月 6 日)的版本為準,後續若有修正,請以主管機關的最新公告為準。文中關於扣繳、補充保費與著作權授權的說明屬一般性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,個別情況請洽會計師、律師或主管機關。文中引用的國外資料僅作為通用做法的參考,不代表台灣的法規或市場現況。文中未列出任何藝人報價,實際費用以各方正式報價為準。
林鼎鈞律師|RED SPACE多元商務空間創辦人・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
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,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、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;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,整合法律、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。以整合資源的經營視角協助企業辦好各類活動與商務需求,專注品牌與空間經營策略、企業服務資源整合。
郭庭佑執行長|RED SPACE執行長
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,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、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。專注RED SPACE的場地規劃與活動執行,協助企業辦好各類商務與行銷活動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