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東會場地安排:開會地點規定、報到動線、計票處與錄音錄影機位

作者|RED SPACE 林鼎鈞律師・郭庭佑執行長

主管交代:「今年股東會改到外面辦,你找個場地。」

接到這句話,多數人先問兩件事:會來幾個人、要多大的廳。但翻開跟股東會有關的規定,裡面沒有一個字在談坪數。它談的是開會地點、開會時間、報到處、錄音錄影,還有票要在哪裡計。

股東會場地要先過「程序」這一關,再談容量。 這篇把規定翻成場地條件。法定議程、通知期限與議事錄怎麼寫,站上談股東會怎麼辦的那一篇已經整理過,這裡只講場地。

股東會場地受哪些規定管: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公司不一樣

先看公司是哪一種。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適用《公司法》。公司法第 182 條之 1寫明「公司應訂定議事規則」。

公開發行公司(上市、上櫃、興櫃公司都是)多兩份證券主管機關的規定:《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》與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》。上市、上櫃公司再多一層: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》第 5 條要求「制定完備之議事規則」,證交所另外公布一份「○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」參考範例(最近一次修正是民國 115 年 3 月 5 日),上市櫃公司訂議事規則時多半拿它當底本。下面簡稱「範例」。

有一份文件常被引錯。金管會早年的「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」也寫了地點、時間與錄音錄影;但金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顯示,它已在民國 101 年 5 月 15 日廢止。現在要對的是兩份文件:證交所的範例,以及公司自己經股東會通過的議事規則。

項目非公開發行公司公開發行公司
議事規則要訂(公司法)要訂;上市櫃公司多參照證交所範例
開會地點公司法沒有規定範例:公司所在地,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開會的地點
開始時間公司法沒有規定範例: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之間
報到看自家議事規則範例:至少開會前三十分鐘開始受理
錄音錄影公司法沒有規定範例:報到、會議、投票計票全程
委託書公司法第 177 條另外適用委託書規則
視訊開會章程訂明即可依股務處理準則

⚠️ 注意

證交所的版本是「參考範例」,不是法律。真正拘束公司的,是公司自己那一份議事規則。找場地之前先把它印出來,下面提到的條文都回去對一次。

非公開發行公司的彈性大,但下面的做法一樣值得參考:日後有人質疑程序時,公司拿得出紀錄。

股東會開會地點與時間的規定:公司所在地,或便利股東出席的地點

《公司法》沒有規定股東會要在哪裡開。臺北市商業處的公司登記常見問答引述經濟部民國 57 年的函釋:公司法對股東會舉行地點並無規定,章程也沒有特別規定的話,「可自由選擇適當地點召開股東會」;但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,「自應使全體股東皆有參與審議機會」。

上市櫃公司的範例寫得更具體。第 5 條:股東會召開的地點,「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,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」,而且地點與時間「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」。治理實務守則第 6 條也寫,股東會開會應安排「便利之開會地點並宜輔以視訊為之」。

所以股東會可以租外面的場地,條件是兩個詞:「便利股東出席」與「適合股東會召開」。

條文沒有定義什麼叫便利。可以用三件事檢查:

  • 搭大眾運輸到不到得了,出站之後要走多久。
  • 從大樓門口到報到處,沿路能不能放指標。
  • 年長的股東、坐輪椅的股東,有沒有電梯與無障礙的路線。

「適合」指的是後面幾節的事:放得下報到處、錄得到全程、計票有地方。

換場地這件事,有的國家要求交代理由。日本的《会社法施行規則》第 63 條規定,股東會的場所如果跟過去開過的每一個場所都離得很遠,召集時要一併決定選這個場所的理由(章程已經定好場所等情形除外)。這是日本的規定,台灣沒有這一條。可以借用的是它的想法:換場地時,把為什麼換、對股東哪裡比較方便,寫進董事會的資料。

時間也會影響訂場。報到比開會早,佈置又比報到早;開在上午九點的股東會,要先問場地最早幾點可以進場佈置。

股東會報到處怎麼設:開會前三十分鐘開始,幾條線用到場人數算

股東會報到分三條線的三列對照圖:親自出席對應股東本人、人數最多,代理人與徵求人對應一人代表多位股東,法人股東代表對應代表可能不只一位;上方寫要核對的東西不同,就分開排,下方寫門口核對出席證件,不收委託書
報到線照要核對的東西分開:親自出席、代理人與徵求人、法人股東代表各一條。

報到這件事,範例第 6 條寫得很細:開會通知書要載明報到時間與「報到處地點」;受理報到「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」;「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,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」。股東憑出席證或簽到卡出席,公司要設簽名簿或收簽到卡,還要把議事手冊、年報、發言條、表決票交給到場的股東。

股東會的報到處,其實是三個動作排成一條線:核對證件、簽到、領資料。 一張桌子做不完。

要開幾條線,用到場人數算,不是用股數算。用電子方式投票的股東,依公司法視為親自出席,人卻不會到現場。到場人數最可靠的參考,是去年收回的簽到卡張數;人數怎麼換算成座位,可以看會議廳的排法與人數估算那一篇。

算一筆帳。假設一位股東核對、簽到、領資料大約要 40 到 60 秒,一條線 30 分鐘大約能處理 30 到 45 人。預估到場 200 人、又都集中在開會前 30 分鐘到,就需要 5 到 7 條線;提早一小時開放報到,線數大約可以減半。這是估算,要用自家去年的資料修正。

報到線建議分三種:

報到線處理誰為什麼分開
親自出席股東本人人數最多,動作最單純
代理人與徵求人受託代理人、委託書徵求人一個人代表多位股東,要核對的張數多;範例要求徵求人帶身分證明文件
法人股東代表公司或政府指派的代表範例寫明代表人不限於一人,座位與資料要多留

還有一件事常被搞混:會場門口不是收委託書的地方。公司法第 177 條規定委託書「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公司」。公開發行公司的委託書,依委託書規則第 13 條之 1,開會前就要完成統計驗證;徵求人也不得在徵求場所以外徵求委託書。開會當天,報到處處理的是出席證件,不是委託書本身。

證件有疑問的人要不要另設一桌、開會之後報到處能不能收,這些通則在談集會空間怎麼找的那一篇有完整說明。

股東會錄音錄影要拍三段:報到、會議、投票計票

股東會錄影要拍三段的流程圖,由上到下三列用箭頭相連:報到處要拍得到排隊與核對,會場要拍主席台與發言股東,計票處的鏡頭對著計票桌;上方寫從開始報到,錄到計票完成,下方寫全程不中斷,電力要有備援
錄音錄影從受理報到開始,一路錄到計票完成,三個位置都要顧到。

範例第 8 條: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,將「股東報到過程、會議進行過程、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」。影音資料至少保存一年;有股東依公司法第 189 條提起訴訟的,保存到訴訟終結。

股東會的錄影要拍三段,所以至少要想三個位置。 三段是條文寫的;幾台機器、放在哪裡,是照條文推出來的安排:

  • 報到處:報到處如果設在會場外的走廊或前廳,那裡也要拍得到、收得到音。
  • 會場:一個拍得到主席台與發言股東的位置,聲音直接接音控台。
  • 計票處:一台對著計票桌。

「連續不間斷」這五個字也要當真。錄影從開始報到一路錄到計票完成,中間不能因為換電池、記憶卡滿了而斷掉。場勘時要問:攝影機旁邊有沒有插座、能不能同時錄兩份、由誰盯著機器。報到處如果借用場地的公共走廊或電梯廳,能不能架攝影機、能不能拉電,也要在簽約前問清楚。

這跟對外直播是兩回事。股東會的錄影是存證,留給日後查;法說會的影音是給投資人看的。 兩種會議要的畫面不同,要辦法說會的人可以看法說會場地那一篇。

非公開發行公司沒有這一條。要不要錄,看公司自己的議事規則。

股東會會場配置對照表:每個程序環節要配合的空間與設備

股東會會場分區的俯視示意圖:會場上方是主席台,右上角是列席區,中間最大的一塊是股東席,左側是發言區,右側是計票桌,會場門外下方是報到處,有箭頭從報到處穿過門口進入會場;上方寫計票桌放在股東看得到的地方,下方寫報到在會場外,計票在會場裡
會場分區示意:報到處在會場外,計票桌在會場裡、股東席看得到的位置。

進了會場,位置怎麼排,一樣從規定回推。左欄是程序,中欄是範例寫了什麼,右欄是場地要配合的事。

程序環節範例寫了什麼場地要配合什麼
報到開會前三十分鐘、明確標示、適足人員會場外的獨立空間、分線桌位、指標
出席證件出席證或簽到卡;徵求人帶身分證明代理人與徵求人另開一條線
主席與列席主席由董事長擔任;律師、會計師得列席主席台、列席人員的座位
股東發言填發言條;用公司配置的擴音設備發言麥克風、收發言條的人
表決與計票計票在會場內公開處,當場宣布結果投票箱的位置、看得到的計票桌
統計表徵求、代理、書面與電子出席的股數要在場內揭示公告板或螢幕
秩序會務人員佩識別證或臂章;糾察員佩「糾察員」字樣保全站位、出入口管制
存證報到、會議、投票計票全程錄音錄影三處機位、不中斷的電力

幾個容易排錯的地方:

股東會的計票桌不能放到後台。 範例第 13 條寫,計票作業「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」,計票完成後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,包含統計之權數」。計票桌要放在股東席看得到的地方,周圍留一圈空間,不要被人圍住。監票人員就在計票桌旁。

監票這一塊,民國 115 年多了一層。證交所 2026 年 3 月的新聞稿說明,範例第 13 條新增幾項:董事選舉的候選人超過應選席次,或有解任董事、合併、分割這類重大議案時,「宜由主席指定律師、會計師或公證人為監票人」,而且不能是公司或關係企業的董事、經理人或受僱人。新聞稿說這是參考國際上監票人的規定;例如美國德拉瓦州公司法第 231 條,要求公司在股東會前先指派監票人,並在會中宣布每一案開始與截止投票的時間。計票桌旁要替外部監票人留座位;投票幾點截止,也要讓全場看得到、聽得到。

統計表要讓進場的人看得到。徵求人徵得的股數、受託代理人代理的股數、用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的股數,範例第 16 條要求開會當天「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」。貼在入口,或放在側邊螢幕都可以。

股東發言一律走公司的麥克風。 範例第 17 條:會場備有擴音設備的,股東不用公司配置的設備發言時,主席得制止。這樣每一句發言都進得了錄音。

視訊輔助股東會的實體會場:訊號怎麼送出去、斷線怎麼辦

股務處理準則第 44 條之 9 把股東會視訊會議分成兩種。視訊輔助股東會,是開實體股東會、同時用視訊輔助,股東可以選一種方式參加;視訊股東會,是不開實體會議,只用視訊。

視訊平台不是場地提供的。準則第 44 條之 10 規定,視訊會議的事務要委外辦理,受託的只能是代辦股務機構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。場地要做的,是把會場的畫面與聲音穩定地送上那個平台。

準則沒有規定會場的網路要多快。下面是照程序推出來的安排:

  • 一條專用的有線網路,不跟現場來賓的無線網路共用。
  • 一條備援線路。
  • 音控台留一路輸出給視訊平台,主席與發言股東的聲音都在裡面。
  • 平台的操作人員有固定座位,看得到主席。

斷線的時候,實體會場要能自己把會開完。 範例第 21 條:開視訊輔助股東會,視訊無法續行時,扣掉視訊出席的股數,出席股份總數仍達法定定額的,「股東會應繼續進行」。

就算是純視訊的股東會,也需要一個房間。範例第 20 條:主席及紀錄人員「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」,主席要在開會時宣布地址。

股東會場地租借時段與訂場時程:租期怎麼抓、多早要訂

股東會場地的租期不只議程的四列流程圖,由上到下用箭頭相連:進場準備時測試錄影與麥克風,受理報到比開會早開始,開會與表決可能延後、不能硬收,計票與撤場要當場宣布結果;最下方寫簽約前先問:超時怎麼算
租期要把進場準備、報到、可能延後的開會與計票都算進去。

談股東會場地租借,租期不能只抓議程的長度。把範例裡的時間加起來:

  • 報到:至少開會前 30 分鐘。
  • 延後開會:出席股數不足,主席得延後兩次,合計不超過 1 小時(第 9 條)。
  • 議程:議事未終結前,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(第 10 條)。
  • 計票:每一案都要投票、計票、宣布。

範例還替「場地用不完」寫了一條。第 18 條:議程未終結前,「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,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」。官方範例會寫這一條,表示場地時間到了、會還沒開完,是真的會發生的事。 簽約前要問兩件事:超時怎麼計、當天後面有沒有接別的活動。

那多早要訂?有兩個公開的依據。

第一個是通知。通知上要讓股東知道在哪裡開會,上市櫃公司的範例還要求寫出報到處地點;公開發行公司的常會通知要在 30 日前寄出,非公開發行公司是 20 日前。寄通知之前,場地一定要簽好。

第二個是日期登記,只跟上市、上櫃、興櫃公司有關。金管會 2023 年 1 月的新聞稿說明,股東常會日期要事前登記,自民國 111 年起每日召開家數上限是 80 家。證交所 2025 年 1 月 3 日的新聞稿寫,當年登記開放當天,到下午 2 時已有 95.57% 的公司完成登記,5 月下旬與 6 月共有 10 個日期額滿。

以 2025 年來看,這類公司的股東會日期在一月初就定了。場地要趕在日期登記之前談好,實際上是前一年年底的事。 股東常會依公司法第 170 條要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;曆年制的公司最晚 6 月底要開完,日期自然擠在 5、6 月。

股東會場地場勘要問的十個問題

帶著自家的議事規則去場勘,照這張清單問:

  1. 從捷運站或停車場到報到處,沿路能不能放指標?
  2. 報到處設在哪裡?放得下幾張桌子、幾條排隊線?
  3. 報到處拍得到、收得到音嗎?
  4. 會場最早幾點可以進場佈置?
  5. 股東發言的麥克風有幾支?聲音能不能直接進錄音?
  6. 計票桌放哪裡,股東席看得到嗎?
  7. 統計表可以貼在哪裡,或用哪一面螢幕顯示?
  8. 錄影可以連續錄幾小時?有沒有備援?
  9. 有沒有專用的有線網路與備援線路?
  10. 超時怎麼計?當天後面有沒有接別的活動?

容納人數另外問。場地網頁上的人數是照排法算出來的配置數字;法規上可以容納多少人、逃生動線怎麼留,要請場地提供書面資料。 有疑問就向主管機關確認。

場地能配合的是空間、設備與現場人力;程序本身,仍由公司與股務代理機構、律師負責。 位在捷運南京復興站步行約 5 分鐘的 RED SPACE,地下一樓約 1,000 坪、隔間可以拆裝,能依到場人數配置 15 人到 2,500 人的空間,場內有 LED 牆、燈光音響與攝錄影直播;場勘時把議事規則帶來,一條一條對。

常見問題

股東會一定要在公司開嗎?可以租外面的場地嗎?

可以。公司法沒有規定股東會的開會地點;上市櫃公司的範例寫的是「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」。 章程或自家議事規則另有規定的,照自己的規定。

股東會幾點開始有規定嗎?

上市櫃公司的範例有。證交所參考範例第 5 條寫,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。 公司法沒有規定時間。

股東會報到要提前多久開始?

依證交所參考範例,受理股東報到至少要在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開始,報到處要有明確標示。 到場人數多的公司可以再提早。

股東會一定要錄音錄影嗎?要保存多久?

照證交所參考範例訂議事規則的公司要。範例要求從受理報到起,報到、會議、投票計票三段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,影音資料至少保存一年。 公司法沒有這項規定。

股東會計票可以在後台或另一個房間進行嗎?

照範例不行。證交所參考範例第 13 條寫,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,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。 計票桌要放在股東看得到的位置。

非公開發行公司租股東會場地,也要照這些規定嗎?

不必全部照。非公開發行公司受公司法與自己的章程、議事規則拘束,公司法沒有規定股東會的地點、時間與錄音錄影。 報到分線、留紀錄、計票公開這些做法,對小公司一樣有用。

股東會場地要提前多久訂?

法規沒有規定天數。可以抓兩個時間點:寄發開會通知之前一定要簽好;上市、上櫃、興櫃公司還要趕在年初的股東常會日期登記之前談定。 以 2025 年為例,5 月下旬與 6 月有 10 個日期在登記首日就額滿。

參考資料

ℹ️ 關於本文

本文引用的法規與參考範例,以查閱當日(2026 年 10 月 12 日)的版本為準;條文與證交所的範例會修正,實際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證交所法規分享知識庫的最新內容為準。證交所的股東會議事規則是參考範例,各公司應以自己經股東會通過的議事規則為準。文中的報到線數、機位與網路安排,是依條文推出來的一般性做法,不是法規原文,也不構成法律意見;股東會的召集程序與決議效力,請洽公司的法務、律師或股務代理機構。文中引用的日本與美國德拉瓦州法規只當參考,不是台灣的規定。文中提及的場地資訊為業主提供,實際條件以正式報價與合約為準;容納人數是配置規格,不等於法規核定的人數。

林鼎鈞律師

林鼎鈞律師|RED SPACE多元商務空間創辦人・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

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,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、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;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,整合法律、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。以整合資源的經營視角協助企業辦好各類活動與商務需求,專注品牌與空間經營策略、企業服務資源整合。


郭庭佑執行長

郭庭佑執行長|RED SPACE執行長

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,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、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。專注RED SPACE的場地規劃與活動執行,協助企業辦好各類商務與行銷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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